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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海关不能带的东西

来源:独树教育

过海关禁止携带的东西:

1、过海关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2、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

3、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4、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

5、过海关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6、另外,若行为人行李中有易燃易爆品、有毒的、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宜长期存放的、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宜长期存放的物品,海关可以要求旅客当场办理退运手续,或者移交相关专业机构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旅客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第四十七条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

海关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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