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树教育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常年法律顾问协议(5篇)

常年法律顾问协议(5篇)

来源:独树教育

常年法律顾问协议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所)接受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为协助公司规范和完善法制化管理机制提供法律高效优质法律服务。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所指派    律师,秉承勤勉尽责的服务宗旨为公司整体合法权益及实现统一发展目标服务。

  二、应公司提议,   所将在以下方面积极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询,依法向甲方提供法律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甲方的各类合同、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

  根据甲方经营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双方协商确定的由乙方处理的其它日常基本法律事务。

  三、乙方接受甲方的专项委托并另行收取律师服务费的项目:

  接受甲方的专项委托,代表甲方处理甲方与其他公司、企业、个人、及其它组织间的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纠纷的仲裁、诉讼案件;

  接受甲方的专项委托,为甲方涉及的长期投资、融资、重大项目、股票发行、上市,企业改制、重组、并购、破产等提供专项的法律服务;

  双方协商确定的由乙方处理的其它专项法律事务。

  四、除以上服务范围外,西域所将可能在与公司的合作及深入接触中发现新业务项目,并愿接受企业的建议或委托建立新业务项目的服务关系。

  五、     可根据业务需要在本所范围内委派或调整具体承办律师,   所委派的律师及所从事的服务工作愿接受公司的监督。

  六、    所在遇到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相对人的业务委托时,应优先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并以优先维护公司利益为原则决定取舍。

  如遇该冲突对方同为   所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时,   所应明确告知_______________公司,并经协商后决定取舍。

  七、为确保    所的服务准确、有效并符合公司及关联企业的实际需要,公司将在以下方面予以具体支持或配合:

  1、提供必要、完整的文件、资料和事实;

  2、接受西域所实际参与公司制定有关行政规章的讨论及审核,并确定西域所的发言权;

  3、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产权界定、经济谈判、采购招标及法律诉讼等各类法律事务中确立西域所的参与席位,并逐步推行有关法律事务中的主协调律师制度;

  4、支持     所在企业改制、采购招标等相关法律事务中发挥示范作用;

  5、在对外宣传及与国内外相关企业及社会团体交往等方面为    所提供切实的支持和帮助。

  八、公司及关联企业在遇有上述各类法律事务或诉讼案件时,应优先委托西域所参与或代理。

  九、公司将指定_____________为    所具体业务的联络人员,应及时、有效地协调、配合    所与企业建立和完善具体服务项目。

  十、遇有   所法律顾问办理的事项,公司须提前通知并给   所法律顾问留有合理的工作时间。

  十一、    所法律服务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定后公司应向     律师事务所支付年度法律顾问费,计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法律顾问费自本合同签订时支付60%计__________元人民币,剩余40%法律顾问费计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满半年后一次性支付;

  2、   所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涉及企业改制、并购、尽职调查等专项法律业务应当另行协商收费。涉及其他诉讼业务,应当按照        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另行优惠收费,即标准收费的80%;

  十二、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公司作为聘方主体在报刊媒介中公开声明与    所建立的常年法律服务关系。

  十三、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应遵照履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明确订立补充及修改协议后,方对本协议具有变更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以壹年为一届,每届期满前六个月,无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则自动延长一届,直至一方提议或双方协议终止。

  十五、本协议依靠    所的高效服务及敬业恪守和公司的尊重与信任予以维持。

  十六、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各方:

  聘方: 应聘方:

  _______年___月____日

常年法律顾问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聘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指派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2.协助甲方起草、审议、修改重大复杂的合同、协议、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必要时就此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甲方的改革、资产重组,并协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必要时就此提供法律意见;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甲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5.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务时,就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乙方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师顾问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五、律师顾问费支付时间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顾问费用。

  2.分期支付。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顾问费用的___%即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或者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___%,即____元人民币;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者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即____元人民币。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草拟重大合同及项目谈判,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优惠收取律师服务费。

  七、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和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应当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在十五日内明确表示终止合同,视为合同继续有效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常年法律顾问协议

  一、项目概况

  甲方目前拥有大量自主知识产权,随着甲方的发展,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需求日益突出和迫切,现需要建立和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体系,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进而提升和利用自己的品牌和技术优势扩大市场份额。为实现上述目标,甲方聘请乙方律师就知识产权方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双方人员委派及指定

  1.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常年法律顾问,根据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其他律师及工作人员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应当取得甲方认可。

  2.甲方指定为专项法律顾问工作的联系人,负责传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通知乙方。

  三、乙方顾问工作范围

  1.解答甲方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依法提出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甲方草拟、制订、审查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包括特许经营合同、知识产权方面许可与转让合同等;

  3.参与甲方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4.就甲方已经面临或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或问题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甲方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战略体系、公司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内部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规章制度;

  6.应甲方要求,为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讲授知识产权实务知识;

  7.厘清和解决甲方现有的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问题;

  8.协助甲方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维权及应急体系,并针对性地提出对侵权方的打击手段;

  9.代理甲方完成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事项;

  10.代理甲方的知识产权诉讼、仲裁、专利无效、商标无效等事宜。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及时、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文件及背景资料,对于需要甲方另行授权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2.积极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

  3.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

  4.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律师费和工作费用;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律师严重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应勤勉、尽责、专业地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规定范围内的服务,尽最大努力依法切实维护甲方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或知悉有关案件及项目情况后,及时完成委托事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3.无论何时,乙方对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任何甲方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律师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5.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

  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6.乙方对甲方项目的服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六、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

  乙方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但需要乙方律师京外出差或长期集中时间工作(以超过3天为标准)、节、假日期间工作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七、律师费及支付方式

  1.鉴于此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的复杂性、系统性,根据国家律师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双方一致协商同意,对于乙方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提供的法律服务乙方应收取的律师费分四部分,具体如下: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1—10款的服务内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伍万元整,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第11款的法律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伍仟元整,甲方应当在股权转让所得汇出境外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3)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第12款的法律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贰万元整,甲方应当在办理完资本公积金转注册资本手续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4)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第13款的法律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伍仟元整,甲方应当在办理完未分配利润的处理事宜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2.如甲方、甲方股东或者收购方出于自身原因终止本项目的运作,乙方已经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八、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上一页下一页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非乙方收取的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等办公费用;

  3.北京市外出差而实际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长途通讯费;

  4.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服务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严重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直接经济损失的;

  3)违反第五条第3-5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职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三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2.乙方委派的律师出现下列过错致使甲方利益受到损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1)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

  2)将甲方的文件原件遗失;

  3)无故终止提供法律服务。

  十一、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的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合同期限根据项目的运作及完成时间而定,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至项目结束时届满。在此期间,任何一方无故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构成违约,应支付对方根据此合同可以获得的收益作为赔偿。

  十三、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签署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任何一方如遇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责任。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投邮日视为送达。

  十四、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承办律师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常年法律顾问协议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聘请乙方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为此,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务范围

  1.1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1.1 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1.1.2 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1.1.3 应甲方要求,参与和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谈判,就其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或意见;

  1.1.4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5 经甲方专项委托或授权代表或协助甲方,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处理甲方同其它中国公司、外国公司或外国组织以及个人之间的争议;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1.1.6 根据甲方经营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7 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1.1.8 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1.3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2.乙方的义务

  2.1 乙方同意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乙方保证根据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和需要委派合格、资深的专业人员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2 乙方保证在履行其义务时以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优良、高效和及时的服务。

  2.3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2.4 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2.5 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2.6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2.8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 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为利于总体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专业顾问。

  3.甲方的义务

  3.1 甲方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3.3 甲方指定专人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3.4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4.律师费

  4.1 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该费用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4.2.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作为第一条第一款(1)、(2)项规定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的报酬。

  4.2.2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应将该费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4.3 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条进行甲方委托的诉讼、仲裁、参加项目谈判、翻译法律文件,另行收费。收费标准可按案件标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诉讼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时(如翻译、起草合同、参加谈判)计价,或按双方协商议定的其它标准及办法计收(如无另行商定,按附件收费标准的______%计收费用)。

  5.工作费用

  5.1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1.1 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5.1.2 _________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5.1.3 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5.2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6.变更及终止

  6.1 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在签字或盖章生效后即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3 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4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可以解除本合同。

  6.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5.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6.5.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6.5.3 违反第2条所列规定义务之一的。

  6.6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6.1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6.6.2 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6.6.3 甲方逾期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

  7.违约责任

  7.1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1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7.2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3 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绝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8.争议的解决

  8.1 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8.2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9.补偿

  9.1 如果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托的事项无法完成,则甲方对乙方的损失以合理的补偿,补偿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9.2 如果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合理补偿,补偿数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天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11.通知和送达

  11.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11.2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11.3 联系地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12.文本

  12.1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

常年法律顾问协议

  甲方(聘请单位):

  乙方(受聘单位):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乙方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的时间为1年,时间从20xx 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甲方认为需要继续聘请,应在期满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再行续约。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为甲方业务活动和内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协助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合同和其他经济活动的谈判、签约;

  3、草拟、审查、见证各类经济合同和协议书,草拟、审查甲方提供的其他法律文书;

  4、代理甲方参与各类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

  5、处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对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法律顾问对甲方委托所办的法律事务,承担保密义务;

  7、法律顾问在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各项法律事务时应认真履行律师职责,恪守律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依法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不得从事不利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四、甲方保证对其聘请的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法律顾问受甲方委托或协助甲方出差办事时,其交通住宿、差旅等办事所需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参照司法部、财政部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并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法律顾问费人民币捌仟元整。

  六、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各类经济纠纷的诉讼、仲裁或谈判、调解,出具正式签字盖章的法律意见书,做合同见证、商业调查等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时,甲方应另行支付律师费,具体由双方协商。

  七、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议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