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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买卖纠纷案例

来源:独树教育


法律分析:被告转让房屋,属于有权处分。被告在房屋转让合同签订前,已经以被告名义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向原告出示,以证明被告对房屋有权处分。在起诉前,被告已经取得两证,进一步确定了房屋所有权,属于有权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一款 第六项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但本条规定的立法本意不是合同自由,而是从产权明晰的角度规范房地产市场。违反此条只是违反了行政管理性规定,而非民事合同的禁止性规定,合同并不能因此导致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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