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该去被告住所地起诉,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去经常居住地起诉。但是对于合同纠纷案件来说,双方可以约定合同履行地、合同订立地点、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等与案件有联系的任意为管辖。
一、离婚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
离婚诉讼的管辖通常这样确定: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居住地的管辖。总的原则是:原告随被告。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不确定,由原告住所地的管辖。
二、民间借贷能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
打官司涉及到管辖的选择问题,经常有人问,是该去原告还是被告住所地起诉呢,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管辖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分为以下情况:如果双方签订的借条、借款合同、借款协议约定了发生纠纷的管辖,那么债权人就只能向约定的管辖提起诉讼,不能向原告所在地起诉;如果双方没有签署借条、借款合同或协议,或者借条、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的,债权人可以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起诉、也可以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起诉,而民间借贷纠纷中,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事后又未达成补充协议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也就是说,双方没有约定管辖的,又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也可以选择在被告所在地起诉。
三、离婚诉讼中管辖怎么确定的
离婚诉讼的管辖应按下列标准予以确定:
1、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管辖;
2、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起诉;
3、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