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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铁路承运人?

来源:独树教育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铁路承运人是指与旅客或托运人签有运输合同的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车站、列车及与运营有关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行为代表承运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第八百一十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第八百一十二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二)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三)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二)承运未接受安全检查的货物;(三)承运不符合安全规定、可能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货物。法律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二)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三)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第六十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二)承运未接受安全检查的货物;(三)承运不符合安全规定、可能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货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铁路承运人是指与旅客或托运人签有运输合同的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车站、列车及与运营有关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行为代表承运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第八百一十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第八百一十二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铁路承运人是指与旅客或托运人签有运输合同的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车站、列车及与运营有关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行为代表承运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第八百一十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第八百一十二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二)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三)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二)承运未接受安全检查的货物;(三)承运不符合安全规定、可能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货物。法律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二)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三)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第六十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二)承运未接受安全检查的货物;(三)承运不符合安全规定、可能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货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铁路承运人是指与旅客或托运人签有运输合同的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车站、列车及与运营有关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行为代表承运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四十二条 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的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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