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殴打的处理如下:1、阻碍执法人员依履行职务给予治安处罚叫阻碍执行职务 暴力阻碍执行职务构犯罪叫妨碍公务罪,阻碍执行职务重处罚,使用暴力抗拒执情况才构妨碍公务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造轻伤或者持械殴打才构犯罪;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机关、机关依法执行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3种观点: 打人,属于暴力执法,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需要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向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责任与其职责范围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和措施。3、负责本市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4、负责本市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6、负责本市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7、承办市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二、所拥有的相关处罚权根据和市关于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决定,本市执法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下处罚权: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全部处罚权,2、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城市河湖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城市停车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3、工商管理方面对流动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权;4、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对违法建设的有关处罚权;5、旅游管理方面对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行为的处罚权。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1种观点: 打人,属于暴力执法,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需要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向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责任与其职责范围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和措施。3、负责本市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4、负责本市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6、负责本市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7、承办市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二、所拥有的相关处罚权根据和市关于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决定,本市执法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下处罚权: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全部处罚权,2、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城市河湖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城市停车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3、工商管理方面对流动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权;4、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对违法建设的有关处罚权;5、旅游管理方面对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行为的处罚权。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殴打的处理如下:1、阻碍执法人员依履行职务给予治安处罚叫阻碍执行职务 暴力阻碍执行职务构犯罪叫妨碍公务罪,阻碍执行职务重处罚,使用暴力抗拒执情况才构妨碍公务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造轻伤或者持械殴打才构犯罪;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机关、机关依法执行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3种观点: 打人,属于暴力执法,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需要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向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责任与其职责范围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和措施。3、负责本市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4、负责本市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6、负责本市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7、承办市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二、所拥有的相关处罚权根据和市关于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决定,本市执法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下处罚权: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全部处罚权,2、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城市河湖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城市停车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3、工商管理方面对流动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权;4、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对违法建设的有关处罚权;5、旅游管理方面对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行为的处罚权。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1种观点: 打人,属于暴力执法,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需要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向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责任与其职责范围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和措施。3、负责本市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4、负责本市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6、负责本市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7、承办市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二、所拥有的相关处罚权根据和市关于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决定,本市执法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下处罚权: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全部处罚权,2、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城市河湖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城市停车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3、工商管理方面对流动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权;4、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对违法建设的有关处罚权;5、旅游管理方面对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行为的处罚权。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殴打的处理如下:1、阻碍执法人员依履行职务给予治安处罚叫阻碍执行职务 暴力阻碍执行职务构犯罪叫妨碍公务罪,阻碍执行职务重处罚,使用暴力抗拒执情况才构妨碍公务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造轻伤或者持械殴打才构犯罪;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机关、机关依法执行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3种观点: 打人,属于暴力执法,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需要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向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责任与其职责范围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和措施。3、负责本市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4、负责本市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6、负责本市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7、承办市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二、所拥有的相关处罚权根据和市关于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决定,本市执法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下处罚权: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全部处罚权,2、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城市河湖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城市停车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3、工商管理方面对流动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权;4、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对违法建设的有关处罚权;5、旅游管理方面对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行为的处罚权。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